中国园林网1月29日消息:"年底了,为了赶工期,我们在没有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,就占用公共绿地动工了。真不该图省事而动歪脑筋,以后再也不会了……"近日,龙岗区坂田街道一因擅自占用公共绿地被重罚的单位追悔莫及。
据介绍,日前坂田街道执法队三中队在日常巡查时,发现在马安堂社区永香路某工地前的公共绿地上有一块绿植"不翼而飞",还被盖上了绿布,边边角角有黄土裸露在外。这一现象引起了执法人员的关注。
经过连日蹲守,执法人员发现是附近某小区正在进行升级改造,涉事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公共绿地导致绿植被破坏。经测量,占用公共绿地长10.4米、宽1.8米,面积为18.72平方米。坂田街道执法队根据《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》第六十四条规定,责令当事人改错,并罚款人民币37440元。目前,涉事单位已缴纳罚款。
"城市是‘管’出来的,更是‘干’出来的,近两年是坂田市容环境的‘蝶变’时期,我们夜以继日严管市容秩序,力推‘以罚促管’机制,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不断提升市容环境品质,连创多个‘第一’。辖区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明显提升。我们将继续稳步推进市容环境常态化、精细化、法治化管控。"坂田街道执法队负责人说。
记者了解到,2018年坂田街道执法队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执法"百日行动",扎实推进"警城联勤"行动,深入推动"严管严治、以罚促管"机制,全年共立案1833宗,罚款206.33万元,立案数和罚款额均列全区第一;2018年,坂田街道执法队被评为龙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"优秀执法队"、执法案件质量评查"先进单位"、环卫大执法专项行动"优秀执法队";其中,该队的池卫华、王祖超、龙亚庆、林晓聪等4人被评为"优秀执法员"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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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来源:深圳晚报)